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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氨酯泡沫填縫劑安全須知

日期:2016-07-20 來源:上海威固化工制品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(shù):

禁止刺穿或燃燒料罐及空罐,施工時遠離火源及熱源

運輸、保存過程中嚴禁明火,避免撞擊和日光曝曬,料罐溫度不得超過45℃

不可倒置,正常狀態(tài)下料罐帶有壓力,處置不當會有爆炸(或爆裂)危險

施工時須戴有防護目鏡和手套,并保證良好的通風

如果泡沫不慎觸及眼睛和皮膚,請立即小心用清洗劑洗凈,然后用清水沖洗,必要時請就醫(yī)。固化后的泡沫一般只能機械性清除

本品含有異氰酸酯成分,未固化膠體具有刺激性

將料罐及空罐放在兒童觸及不到的地方,以免發(fā)生意外和危險

本品屬于易燃、易爆危險品,運輸和貯存請按相關規(guī)定進行,產品請存放在25℃以下的陰涼干燥處,保質期一般在9-12個月左右。

補充內容:

1.產品說明

將聚氨酯預聚物、發(fā)泡劑、催化劑等組分裝填于耐壓氣霧罐中的特殊聚氨酯產品。當物料從氣霧罐中噴出時,沫狀的聚氨酯物料會迅速膨脹并與空氣或接觸到的基體中的水分發(fā)生固化反應形成泡沫。固化后的泡沫具有填縫、粘結、密封、防火等功能。

2.政策性導向

聚氨酯泡沫填縫劑被建設部列為建設事業(yè)“十一五”推廣應用產品。

3.相關標準

產品執(zhí)行標準:

JC 936-2004《單組分聚氨酯泡沫填縫劑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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